(一)建設統一大市場的背景
1.建設統一大市場國內背景
1) 經濟轉型的需要
我們已經從高速增長階段邁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處于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這一過程中,傳統經濟發展模式遭遇了產業結構失衡、創新能力不強、資源環境約束等一系列挑戰。在此背景下,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將有效破除地區間的市場分割和行政壁壘,實現生產要素和資源的自由流動與優化配置,從而推動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提升經濟整體運行效率和創新活力。這不僅為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也為構建開放、有序、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奠定了堅實基礎。
2) 市場分割問題亟待解決
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背景下,長期以來由于受行政區劃和地方利益驅動影響,國內市場形成了較為嚴重的分割狀態。各地為保護本地企業和產業,紛紛設立各式各樣的貿易壁壘,比如對外地產品的準入限制等,這些做法不僅限制了商品、服務和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導致資源配置效率低下,而且削弱了企業的創新動力和市場競爭力,嚴重阻礙了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構建與發展。因此,消除市場分割,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形成,已成為我國經濟轉型升級的迫切需求。
3) 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
在我國這片廣袤的土地上,資源分布和經濟發展呈現出顯著的區域性差異,導致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成為一個顯著問題。這些不平衡主要體現在資源稟賦、產業結構、基礎設施和人力資源等方面的區域差異。這些差異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全國經濟的整體效率和潛力。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構建,是為了深化改革開放,消除區域間的市場分割和行政壁壘,促進生產要素和資源的自由流動與優化配置。這一戰略舉措的核心在于加強區域間的經濟交流與合作,通過實現各地區的優勢互補,推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進而縮小區域之間的發展差距。
4) 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發揮不足
我國坐擁超過14億人口基數,擁有世界上最大的中等收入群體,以及超過1.8億戶的市場經營主體,這構成了一個潛力無限的超大規模市場。然而,這一市場潛力因市場分割、體制機制障礙等問題而未能充分挖掘和利用。長期以來,國內市場的碎片化狀態限制了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市場的深度融合,導致超大規模市場的集聚效應和擴散效應未能充分發揮。在這樣的背景下,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提出和建設可以更好地整合國內市場資源,實現規模經濟效應,提高市場的整體效率和競爭力,釋放超大規模市場的消費潛力和發展活力。
2.建設統一大市場的國際背景
一方面,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近幾年國際單邊主義、保護主義的抬頭,讓國際市場不確定性更加明顯。在這種大環境影響下,我國傳統的外向型經濟發展模式受到了一定的沖擊,過于依賴外部市場使得經濟發展的風險加大。因此,需要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有助于我國形成強大的國內市場,降低外部風險對市場經濟的影響,實現經濟的穩定發展。
另一方面,隨著全球快速發展,國際競爭日益加劇。全球經濟格局的不斷變化,使各國之間的經濟競爭日益激烈。擁有一個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能夠提升我國在全球經濟競爭中的地位和影響力,吸引全球資源要素向我國集聚,增強我國在國際經貿規則制定中的話語權。
(二)建設統一大市場的意義
1.完善市場基礎制度,打造公平競爭環境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首要任務是構建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環境。包括完善產權保護制度,防范行政干預經濟糾紛,以及建立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和“全國一張清單”,確保各類市場主體在相同標準下登記、審批和運營,避免“多頭管理”和“地方標準差異”等問題。
2.推動要素和資源自由流動,激發市場活力
通過構建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發展統一的資本市場和數據市場,以及建設統一的能源和資源環境市場,可以大大增強要素在地區之間的高效流通能力。有助于消除地區間的壁壘與“孤島”,形成更大范圍的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為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充足動能。
3.高標準市場設施聯通,構建現代流通體系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需要完善的市場設施與流通網絡,包括加快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現代流通網絡、完善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等。這些措施可以降低企業的交易和物流成本,提升跨區域經營的便利度。
4.提升商品與服務質量,促進產業升級與消費升級
通過健全商品質量體系、完善標準和計量體系、優化消費服務等要求,可以增強國內消費潛力,為我國制造走向中國創造提供練兵場,為進一步開拓國際市場奠定重要基礎。
5.強化市場監管與規范政府干預,保障健康市場秩序
全國統一大市場還需要更加公平統一的市場監管,以及跨區域聯動與信息共享的監管能力。包括細化行政裁量權基準、加強數據共享、開展跨區域監管聯動,為企業提供可預期、有約束的市場環境。
6.助力高水平對外開放與共同富裕
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構建對于推進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及實現共同富裕目標具有重大意義。一方面,統一的國內市場規則和通暢的流通體系可吸引更多外資參與國內經濟,為外資企業提供與內資企業同等的競爭環境;另一方面,隨著國內市場規模的進一步釋放,大企業和小微企業都能在更加公平的環境中競爭發展,促進產業分工不斷優化,也帶動區域經濟協同發展。
綜上所述,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不僅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實現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
(三)我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主要歷程和政策
1.我國統一大市場發展歷程
我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歷程可以分為幾個主要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其獨特的特點和重點:
1) 探索階段
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階段(1979年~1992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經濟體制改革,強調市場的作用,這一時期市場分割和地方保護主義開始顯現。為擴大流通渠道,打破生產、流通、分配各環節由部門計劃包辦的現象,國家積極推進流通體制改革,放開部分商品的自由市場、培育區域共同市場等措施,防止區域市場發展成區域保護主義。
2)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出階段
1992年至2002年,明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1992年春,鄧小平同志在南方談話消除了改革開放以來理論和實踐中的困惑。1992年6月,江澤民同志在中共中央黨校省部級干部進修班上根據南方談話的精神首次使用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概念。同年10月,黨的十四大明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系統闡述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實現這一目標的條件之一是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實現城鄉市場緊密結合,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相互銜接,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
3)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階段
2003年至2012年,市場經濟體制發展階段。2003年10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進一步明確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和方向,并提出主要任務之一是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國內各地區的經濟在社會分工高度發展的條件下通過密切的、相互依賴的商品聯系而融合成國內統一市場,反映了全國范圍的生產社會化。黨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入WTO后,中國經濟進一步融入國際市場,市場統一進程加快,但地區間的發展不平衡和市場分割仍然是一個挑戰。
4) 完善現代市場體系階段
2013年至今,完善現代市場體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實現城鄉統籌和城鄉發展一體化。這一時期,統一大市場的建設在要素市場和社會信用體系等方面取得進展。特別是在2022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明確提出要著力健全統一暢通的市場體系,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并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的高水平統一。我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更加注重市場的標準化和法治化,以推動高質量發展。標志著中國從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以及從局部市場統一向更高水平、更深層次的統一大市場發展的進程。
2.我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政策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2022年3月25日):一是總體要求:立足內需、暢通循環,立破并舉、完善制度,有效市場、有為政府,系統協同、穩妥推進。主要目標涉及持續推動國內市場高效暢通和規模拓展,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進一步降低市場交易成本,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培育參與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二是強化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完善統一的產權保護制度,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維護統一的公平競爭制度,健全統一的社會信用制度。三是推進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建設現代流通網絡,完善市場信息交互渠道,推動交易平臺優化升級。四是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包括健全城鄉統一的土地和勞動力市場,加快發展統一的資本市場,加快培育統一的技術和數據市場,建設全國統一的能源市場。旨在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以形成一個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市場環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意見》(2024年8月1日):在市場準入制度規則方面,深入破除市場準入壁壘,構建開放透明、規范有序、平等競爭、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市場準入制度體系,為各類經營主體營造公平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環境。一是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由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地方性法規設定的市場準入管理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章依法設定的臨時性市場準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二是科學確定市場準入規則。實施寬進嚴管,放開充分競爭領域準入,大幅減少對經營主體的準入限制。對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和涉及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重大公共利益的領域,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依法實施準入管理。三是合理設定市場禁入和許可準入事項。需要實施市場準入管理的領域,確有必要的可依法制定市場禁入的措施,或者采取行政審批和限制經營主體資質、股權比例、經營范圍、經營業態、商業模式等許可準入管理辦法。四是明確市場準入管理措施調整程序。五是加強內外資準入政策協同聯動。六是有序放寬服務業準入限制。七是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計算、信息安全、智慧軌道交通、現代種業等新業態新領域,按照標準引領、場景開放、市場推動、產業聚集、體系升級的原則和路徑,分領域制定優化市場環境實施方案,推動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提高準入效率。八是加大放寬市場準入試點力度。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重點領域和重大生產力布局,以法規政策、技術標準、檢測認證、數據體系為抓手,更好促進新技術新產品應用,選擇重點地區開展放寬市場準入試點,分批制定和推出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九是抓好市場準入制度落實。全面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優化指標體系,注重發揮第三方機構作用,確保評估過程公開透明,評估結果客觀合理,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加強評估結果應用。十是強化組織實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實施、跟蹤評估、總結反饋。
《公平競爭審查條例》(2024年8月1日):強化對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除壁壘、護公平,助力全國統一大市場。圍繞既“放得活”又“管得住”,著力提升整體監管效能。出臺規范市場監管執法行為指導意見及執法行為規范,加強涉企亂收費源頭治理,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法律法規體系。認真開展公平競爭審查,下一步將加快出臺《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審查標準,壓實審查責任,維護統一的公平競爭制度。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2024年9月21日):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促進培育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 一是深化數據要素配置改革,擴大公共數據資源供給。統籌推進政務數據共享;有序推動公共數據開放;鼓勵探索公共數據授權運營。二是加強資源管理,規范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健全資源管理制度;完善運營監督;建立健全價格形成機制維護公共利益。三是鼓勵應用創新,推動數據產業健康發展。富數據應用場景;推動區域數據協作;加強數據服務能力建設;繁榮數據產業發展生態。四是統籌發展和安全,營造開發利用良好環境。加大創新激勵;加強安全管理;鼓勵先行先試。五是強化組織實施。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資金保障;增強支撐能力;加強評價監督。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圍繞保障市場體制有效運行,加快完善市場制度規則,推動各地找準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路徑。進一步壓減清單事項,優化市場準入管理。完善經營主體登記事項管理制度,提升企業遷移即辦服務效率。
《建立統一大市場指引》(2025年1月7日): 當前,面對復雜嚴峻的國際環境和艱巨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黨中央、國務院著力擴內需、提信心,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建立了一套覆蓋全國、通用的行動規則和行為規范,明確各地區、各部門的權力邊界和行為“底線”,規范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維護和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吨敢吠ㄟ^完善和細化市場制度規則,將為經營主體提供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營商環境,使其敢于擴大投資、勇于開拓市場;將為消費者營造便利放心的消費環境,使其敢于花錢、愿意消費,更好釋放消費潛能,進一步暢通國民經濟循環,激發全社會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激發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和巨大內需潛力。
(四)建設統一大市場的基本要求
1.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
完善統一的產權保護制度,確保各種所有制經濟的產權得到平等、長久的保護。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以“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為基礎,嚴禁各地區各部門自行發布具有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維護統一的公平競爭制度,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法規,確保各類市場主體在公平的環境中競爭。健全統一的社會信用制度,推動信用信息的全面互聯和共享,強化信用監管。
2.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
建設現代流通網絡,包括推動現代流通戰略支點城市和重要商品骨干流通走廊的建設。完善市場信息交互渠道,推動政務數據共享和跨區域數據交互。推動交易平臺優化升級,整合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推動招標投標和政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采購的信息共享。
3.要素和資源市場統一
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推動建設用地的市場化配置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推動全國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建設,取消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加快發展統一的資本市場,推動金融市場的登記托管、結算清算規則的統一。培育全國一體化技術和數據市場,推動技術和數據資源的互聯互通和交易。
4.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
健全商品質量體系,推動消費品質量分級標準和產品質量評價體系的建設。完善標準和計量體系,推動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和更新,加強省際計量服務的協同。全面提升消費服務質量,嚴格執行缺陷產品召回制度,鼓勵異地退換貨服務。
5.市場監管公平統一
健全統一市場監管規則,制定規范行政裁量權行使的監管規則,強化市場監管的公平性和一致性。強化統一市場監管執法,推動跨區域監管聯動,統一市場管理和服務系統。通過制度建設和市場設施的高標準聯通,推動商品和服務的高水平統一,以及監管的公平統一,從而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五)建設統一大市場的重點任務
1.規范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和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客觀要求,要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落實《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細化審查規則,統一審查標準,統籌開展“增量”新政策和“存量”政策審查,著力糾治限制企業遷移等突出問題,全面清理資質認定等各種顯性隱性進入壁壘。
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在完善市場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認定法律規則的同時,健全預防和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制度,穩步推進自然壟斷行業改革,全面加強競爭執法司法。
規范地方招商引資法規制度,明確并嚴格執行財政獎補、稅收返還、出讓土地等方面優惠政策實施界限,嚴禁違法違規給予政策優惠行為,推動各地招商引資從比拼優惠政策搞“政策洼地”向比拼營商環境創“改革高地”轉變,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
規范招投標市場,完善招投標制度規則,及時廢止所有制歧視、行業壁壘、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統一規范、信息共享的招投標和政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采購等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實施項目全流程公開管理,對各類經營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
2.統一的市場監管
針對監管規則不完善、執法尺度不一致、監管能力不匹配等問題,《決定》強調要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加強市場監管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明確市場監管領域基礎性、通用性監管規則,強化新經濟、新業態監管制度供給。
完善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統一執法標準和程序,減少自由裁量權,促進公平公正執法。
統籌監管力量和執法資源,夯實基層基礎,創新監管方式,推進跨部門跨區域協同聯動執法,一體推進法治監管、信用監管和智慧監管,增強監管穿透力。標準是經濟活動的技術支撐,《決定》強調要健全國家標準體系。
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推動標準提檔升級,優化標準供給結構,提升標準質量水平,提高我國標準與國際標準的一致性程度,增強我國標準的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更好發揮標準引領作用。對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重點產品,要加快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強化標準實施應用。
深化地方標準管理制度改革,規范地方標準制定管理,防止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和要素資源自由流通的行為。
3.完善要素市場制度和規則
完善要素市場是整個市場體系的基礎,《決定》強調要推動生產要素暢通流動、各類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潛力充分釋放。重點是要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破除阻礙要素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引導資源要素向先進生產力集聚。要健全統一高效的要素市場體系,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穩妥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完善促進資本市場規范發展的基礎制度,促進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培育全國一體化技術和數據市場,推動區域或行業技術交易機構互聯互通,健全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和安全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范。
完善主要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要素價格機制,把政府定價嚴格限定在自然壟斷經營、重要公用事業等必要范圍內,防止政府對價格形成不當干預。
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
推進水、能源、交通等領域價格改革,綜合考慮生產成本、社會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優化居民階梯水價、電價、氣價制度,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理順價格關系,增強價格彈性,促進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
4.完善流通體制
流通是經濟循環的“血脈”,《決定》對此從技術支撐、規則標準、物流成本和能源管理等方面作出部署。加快發展物聯網,順應數字技術廣泛應用促進萬物互聯趨勢,推動流通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升級,大力發展流通新業態新模式,提升貨物倉儲、周轉、配載效率,提升流通體系敏捷化、智能化水平。
健全一體銜接的流通規則和標準,強化商貿物流、電子商務、農產品流通等重點領域標準制定和修訂,推進“一單制”等適應多式聯運一體化運作的規則協調和互認機制,解決物流數據不互通、單證不統一等跨區域流通障礙。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深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改革,優化運輸結構,打通“公轉鐵”、內河航運、多式聯運、國際物流等堵點卡點,推動社會物流總費用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持續下降。要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加快能源市場體系建設,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門檻,根據不同行業特點逐步實行網運分開;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推動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完善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交易有機銜接機制;優化油氣管網運行調度機制,促進油氣高效靈活調運。
5.培育完整內需體系
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必須把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和巨大內需潛力充分激發出來?!稕Q定》從投資和消費兩個方面提出了改革舉措,有利于擴大有效益的投資、激發有潛能的消費。
完善促進投資體制機制,統籌用好各類政府性資金,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建立政府投資支持基礎性、公益性、長遠性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健全政府投資有效帶動社會投資體制機制,充分釋放放大效應;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持續破除民間投資各類準入壁壘,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優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強重大項目協調服務和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完善激發社會資本投資活力和促進投資落地機制,形成市場主導的有效投資內生增長機制。
完善擴大消費長效機制,從增加收入、促進就業、擴大優質供給和改善消費環境等方面綜合施策,促進消費持續穩定增長;對住房、汽車等部分領域存在的限制性措施,要因地制宜優化調整,缺乏合理性的及時清理取消;圍繞教育、醫療、養老、育幼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領域,推動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合理增加公共消費。當前以發布新品、開設首店等為代表的首發經濟成為激活消費新動能的重要形態,要因地制宜積極推進,培育壯大新型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