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集團性企業往往具有眾多的所屬企業,而且存在多個所屬企業的業務屬性與經營模式相似或相同的情況。針對該類所屬企業的組織管控,應該設置怎樣的架構進行經濟、高效的管理?
我們經過對理論研究與管理實踐的總結,梳理出四種不同的模式,供集團型企業組織架構設計時借鑒,具體如下:
一、核心公司主導型
該類型組織架構模式是指,在集團之下,圍繞某類相似或關聯性業務成立二級核心主導企業,統籌具體業務執行單位(三級企業)的生產與經營。如果集團具有較多的多元化業務,基于某業務領域可成立單獨的二級核心主導企業,進而形成多個不同業務的主導企業。
該組織架構模式下,整個集團從母公司到下屬成員企業在法理架構上形成母公司、子集團、孫公司三個層級;子集團作為專業化的業務模塊管理平臺,對下屬孫公司進行業務專業化管控,最終在集團整體管控運作上表現為母控子、子控孫。
該模式的優點:
該模式的缺點:
典型案例:
上海某能源集團下屬燃氣業務子集團,作為二級平臺公司,統籌天然氣供應、液化石油氣經營、燃氣銷售、煤氣制氣等三級子公司;上市公司子集團統籌新能源投資、能源科技、燃機發電等三級子公司。
北京某集團下屬八家二級平臺集團公司,涉及熱力、清潔能源、電力、煤炭、置業等不同的產業板塊,通過產業板塊公司向下垂直管理實現對三級子公司控制。
二、專業事業部型
該類型組織架構模式是指,以專業事業部作為虛擬組織,統籌某一類業務或相似業務的下屬公司的生產與經營。該組織架構模式下一般會存在多個不同的事業部,各事業部負責不同類型或區域內的業務。
該組織架構中,總部和下屬成員企業以“母子公司”形式存在,均為獨立法人;在中間設置事業部,為非獨立法人。事業部作為專業化的業務模塊管理平臺,對下屬成員公司進行業務專業化管控,最終在集團整體管控運作上表現為母控事、事控子。
該模式的優點:
該模式的缺點:
適用范圍:
典型案例:
該模式在充分競爭環境下的企業較為常見,如某家電企業日用電器事業部統籌微波爐、洗碗機、廚房電氣、熱水器等子公司;某國有集團企業的工程建設事業部統籌北京、四川、河南等地不同的工程公司。
事業部作為集團化管控中常見的一種組織載體,按照事業部權力的集分權程度,又存在多種不同的模式,具體如下:
虛擬事業部:事業部僅由一個分管領導負責,“有將無兵”;事業部本身對下屬成員企業更多發揮業務專業化協調指導職能,同時在一些重大事項上進行把控;整體來看,事業部未形成一個組織實體,集團對下屬成員企業仍為兩級管控。
空心事業部:事業部由一個分管領導負責,配備少量人員;事業部主要扮演“產業辦公室”的角色,在集團總部和下屬成員企業之間上傳下達,進行內部協調和輔助支持,除分管領導在若干重大事項上進行把控外,事業部沒有實際管控權力;整體上雖表現為三級管控架構,但事業部是一個很弱的組織平臺。
非完全事業部:事業部有專門的負責人和必要的人員配備,可能還存在集團分管領導;事業部在板塊專業化管控中主要發揮業務管控職能,根據總部對其授權與要求的不同,內部可以有不同部門和職能設置,如集中采購、集中研發、集中銷售、集中生產等,但戰略、財務、人事等共性職能還依賴集團職能部門行使;事業部已經是集團管控的一個組織實體,但主要對下屬成員企業進行業務管控,處于成本中心向利潤中心過渡階段。
完全事業部:事業部有專門的負責人和必要的人員配備,可能還存在集團分管領導;事業部在板塊專業化管控中,除不具備獨立法人地位外,已基本相當于子集團,在業務管控和職能管控上均有明確的職能權限和管理邊界,其管控邊界可涵蓋戰略、財務、人事、運營(研發/采購/生產等)、審計等全過程;事業部是集團管控的核心組織載體,對下屬成員企業各類事項均可管控,事業部本身可視為獨立利潤中心。
三、區域劃片型
該組織架構模式下,基于區域管理的便利性,將某一區域內單一或多元化公司納入區域公司統籌管理。該模式組織架構主要基于區域半徑的管理更加經濟與高效,易于統籌等角度考慮,區域內子公司業務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該組織架構的總部和下屬成員企業以“母子公司”形式存在,均為獨立法人;在中間設置區域分公司,為非獨立法人,與總部形成“總分”架構;區域分公司作為區域內成員公司一體化集中管理平臺,最終在集團整體管控運作上表現為總控分、分控子。
該模式的優點:
該模式的缺點:
適用范圍:
典型案例:
當集團的業務布局較為廣泛,并且呈現出一定的區域特征時,往往會成立區域公司,用于統籌該區域內各項業務工作的協同開展與推進。如,北京某工程集團公司成立山東分公司、西安分公司等;某電力公司成立城東供電分公司、城南供電分公司、城西供電分公司等,均屬于為方便統籌區域管理而采取的措施。
四、混合型
該組織架構模式兼有子集團、子公司、事業部等多種不同的二級企業組織形式,具有較強的兼容性與靈活性,適合對下屬業務進行差異化管理。
混合型管理架構下,集團針對不同的業務模塊或業務區域形成了母子、總分等多種法人治理架構;同時由于不同的業務成熟度及專業化、一體化管控的需要,對不同的業務模塊分別采取了母子孫、母事子、總分子等多種架構,集團管控架構總體上表現為混合式。
該模式的優點:
該模式的缺點:
適用范圍:
典型案例:
混合管控型組織架構是當前較為常見的一種組織管控架構。該架構往往是基于現實問題、集團管控實際需要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設計而成,具有較強的對組織管理的適應性。如,廣東某能源集團二級企業既有集團型公司、又有區域公司、專業公司,還有特殊功能企業。
以上四種典型組織架構差異化的核心在于中間層的二級組織的設置問題,二級組織主要是以核心主導集團、事業部、分公司與子公司四種組織方式存在,各方式的特征如下:
以上是集團型企業在組織架構體系設計時常用的架構體系,不同的架構體系對于集團總部的定位與管控模式選擇均有不同的影響。同時,也影響著組織內部的治理模式設計與權責分工。集團管控是一項系統而復雜的體系設計,與行業規律以及公司的戰略導向、治理模式、組織架構、權責分工、人才素質能力等息息相關。本文從組織架構角度對集團型企業的組織模式設計進行梳理,希望對企業有所借鑒。
作者:漢哲咨詢副總裁 王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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