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股價呈上漲趨勢,是股權激勵計劃能有效發揮作用的一個前提假設。但是,股票價格受多種因素影響,如果股價的下跌是由外部因素引起的,而且這種不利因素會最終消失,那么員工就不應該為此負責,也不應該因此而損失應屬于自己的股權收益。
公司的股價呈上漲趨勢,是股權激勵計劃能有效發揮作用的一個前提假設。但是,股票價格受多種因素影響,如果股價的下跌是由外部因素引起的,而且這種不利因素會最終消失,那么員工就不應該為此負責,也不應該因此而損失應屬于自己的股權收益。
由于市場價格波動,導致的行權價格過低,如股價低于行權價格的話,股票行權會導致虧損,激勵對象可以不行權了,達不到股權激勵目的。這時,就需要考慮如何補救了。2008年金融風暴,萬科、雅虎、谷歌在內的幾十家公司員工股票期權已變得“毫無價值”或低于行權價格,谷歌做在最前面,為其期權重新定價,用行權價格更低的期權去替換。萬科干脆就宣布第一個股權激勵方案停止實施,從新制定股權激勵方案。
那么,如果遇到股價跌破行權價格這樣的情況,公司應當采取什么樣的措施呢?下面是幾種常見的措施:
一、給予其他形式補償
公司可以適當地增加員工的報酬、福利或者給予現金補貼,以減輕股權激勵計劃失敗對員工的不利影響。
二、重新設計激勵計劃
公司如果堅持以股權作為獎勵和激勵手段,則可以考慮根據新情況,以現有較低的股價為基準,設計實施新的股權激勵計劃。但是,新計劃的設計到實施、產生效果整個過程要花去比較長的時間,不能解決當前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重新定價的作用就顯現出來了。
三、對行權價格重新定價
在激勵計劃中中提前約定,當公司股價跌破某一底線而員工又達到了預期的績效指標時,公司可以對行權價格重新定價,一般是下調行權價格,以使股權激勵計劃重獲價值。
雖然原則上來說,在股價不低于行權價的情況下,一般是不允許公司對行權價重新定價的。但如果重新定價確屬必要,公司應就重新定價相關事宜提交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然后才能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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