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作為國家和政府的政策工具,其起源與20世紀2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及世界大戰造成的治理危機緊密相關。在這一時期,全球范圍內對于有效的經濟和社會治理的需求日益迫切,規劃作為一種系統性的治理手段應運而生。1917年至1950年,政府規劃首先在蘇聯和蒙古得到應用,隨后在中歐、東歐和波羅的海國家,以及中國、朝鮮和越南等國家得到廣泛采用。
蘇聯是最早將規劃從理論付諸于實踐的國家,其規劃體系對于后來的社會主義國家產生了深遠影響。我國的“一五”計劃、即第一個五年計劃,就是在蘇聯的幫助下制定和實施的,這標志著,中國開始系統地運用規劃理論指導國家的經濟與社會發展。
隨著時間的推移,規劃在全球范圍內的應用也經歷了一個先揚后抑的過程:20世紀70年代,一些已實現工業化的國家或地區開始放棄指導性規劃,轉而采取更加市場化的經濟管理模式。然而,中國卻能夠去蕪存菁、創新發展,將規劃制度保持下來,長期持續推進,并取得了巨大成就。時至今日,我國依然堅持使用規劃這一治理工具,并不斷對其進行優化和創新,用以指導國民經濟發展。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一直以來是中國最為重要的宏觀經濟和社會管理工具。這一規劃被定義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計劃,主要是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定遠景目標和方向,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生產力布局、國民經濟重要比例關系和社會事業等進行先進性、系統性與平衡性設計。
在計劃經濟體制時期,我國的五年規劃主要側重于國家工業化的基礎建設和重工業的發展。從“一五”計劃到“五五”計劃,為新中國的工業化和現代化奠定了基礎。
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五年規劃開始融入市場化的元素。從“六五”計劃到“十二五”規劃,規劃內容逐漸豐富,更加注重經濟效率和國際競爭力的提升。
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五年規劃進一步結合了深化改革的成果,強調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從“十三五”規劃到“十四五”規劃,更加注重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
自1953年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中國已經編制和實施完成了十三個五年規劃。目前,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已經接近尾聲,即將面臨五年規劃的收官。2023年12月中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正式啟動“十五五”規劃的前期研究工作,開始就“十五五”期間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前置性研究,為規劃工作的開展鋪平道路,提前做好準備。
總的來說,我國的五年計劃,不僅僅是經濟發展的指南,也是社會進步的藍圖。規劃的起源和發展,不僅體現了中國對國家治理的深刻理解和不斷創新,也展示了中國在現代化、全球化背景下通過歷次規劃,在不斷追求經濟增長的同時,努力實現社會全面和諧與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