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再提深化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透露什么信號?
最后更新:2024-08-20 16:13:40 文章來源:國資報告
日前,《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發布。其中,《決定》特別提到了深化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旨在規范國有企業各級負責人的薪酬、津貼補貼等。國企負責人的收入問題再次成為熱議的焦點。

今年5月,人社部印發《國有企業內部薪酬分配指引》?!吨敢访鞔_了企業應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內部薪酬分配制度體系,完善薪酬分配管理機構設置、崗位評價和職級評定、績效管理、工資總額分配管理、薪酬策略和水平、薪酬結構、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以及薪酬調整等機制。
專家認為,國有企業的薪酬問題更受社會關注,主要原因在于國有企業本身屬性以及部分領域盈利水平的非市場化原因??赡軙行┤苏J為國有企業負責人是在利用國有資本進行經營,不應當獲取高于社會平均收入的收入;而且一些非市場化因素也使得企業盈利狀況并非企業負責人經營能力的直接表現,不應當獲得高額收入。國企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其效益的提升對于國家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通過持續釋放積極信號,國企在效益提升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這些信號不僅增強了市場信心,也激發了國企內部改革的活力,推動了企業高質量發展。財政部數據顯示,2023年1—12月,國有企業營業總收入約86萬億元,同比增長3.6%;國有企業利潤總額約5萬億元,同比增長7.4%。國有企業主要效益指標繼續穩步增長,回升向好態勢進一步鞏固。
《決定》提出的改革,目的是提高國有企業負責人收入決定機制的合理性,確保其收入既能體現國有企業的特殊屬性,又能更真實反映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能力。但后期具體的改革舉措,還有待觀察。“從改革的方向看,估計應當是遵循分類改革原則,對不同類型國有企業確定不同的薪酬決定機制,將根據不同屬性國有企業分類考核的結果,來確定其收入”,中國企業聯合會特約高級研究員劉興國表示。
(來源:國資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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